会展举办前,组办方与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必须签署一份“场馆租用合同”。此合同是一份授权组办方在本中心进行商务活动的法律文件。包括所有的会展人应知晓的特定的条件和条款。
场馆租用合同:
合同包含以下条款:
规定展览布展进场、展期、撤展的时间。
规定租用方使用的场地空间。
场地租用的金额及支付条款。
规定展会期间场馆设施的运作。(空调、照明等)
描述展会运作方案的程序步骤。
规定工作规章及国家法规的依附条件。
规定损坏建筑物赔偿的职责。
双方协商后的其他条款。